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烨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930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12号)、《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东南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以下简称“新疆资助金”),现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一)申请条件

12019-2020学年在校在籍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可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者,当年度留级或退学试读;

3、虽未受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资助标准

新疆资助金一等 650

新疆资助金二等 550

新疆资助金三等 450

(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新疆教育厅划拨的资助金总额,结合目前在校在籍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院分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等情况,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小计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0

2

三、评选程序

1525-527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过助学服务-难补助进行申请,同时提交《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ongye@seu.edu.cn

2528-529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新疆资助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

3530-61日:学院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新疆资助金材料进行审核,并将获新疆资助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江苏省教育厅。

附件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doc


计算机软件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5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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