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级计算机类-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霍然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492

21级计算机类-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1-202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21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的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不要求获评)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大类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名额分配

大类

国家奖学金名额

2021级计算机类

7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育为先,严禁不正之风。

1.学生根据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请,提交21级计算机类2021-2022学年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103009145@seu.edu.cn截止时间9月22日晚24点前

2.大类组织评审并开展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阅,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4.若教育部下达国家奖学金评选最新要求,将以最新要求为准。

 

附件1: 《21级计算机类2021-2022学年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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