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年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申请对象: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且为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见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特别提醒成绩要求: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
3.学院名额分配参见下表(具体名额视各年级报名人数调整):
21级 | 22级 | 23级拔尖基地 | 总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 | 7 | 1 | 13 |
4.申请学生需在10月12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同时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
5.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9月30日17:00前交至计算机楼128:
1.《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电子版,9月30日24:00前发送至各自辅导员:
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命名为:学号-姓名-原文件名;
2.学生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附件:
附件2. 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