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相关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及材料均单独发送,现将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见前期学院网站上的通知:【本科生】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本科生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原则
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大额教育基金会奖学金(5000元及以上)、“至善学子奖”不兼得;原则上,获得上述三个奖项的同学,不参与本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请;参加全校及以上竞争的奖项,学生根据相关评审条件提交申请,不受年级和获奖次数限制,由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
三、秋季奖学金公开答辩安排
1、学院2024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学金答辩公开答辩对象为21、22、23级本科生,三个年级分两场举办,成绩按年级分开排名,按最终得分高低顺序进行选择。
公开答辩(暂定):
21级、23级:11月11日(星期一)18:30-20:30,教四-203
22级:11月12日(星期二)16:30-18:30,教四-104
2、评委组成: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本科各年级每班3人),学生社团代表(4人,院学生会、院科协、院青协、院新媒体中心各1人)。本年度参评人员,不得担任评委。
3、个人答辩要求:每个申请人进行3分钟答辩,需准备ppt,答辩内容主要为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情况等,全面展现个人上一学年各方面表现。
4、 答辩评分规则:评委对候选人进行打分,满分100分(日常学习20分;科研能力20分;社会工作20分;综合素质(品德、体育、卫生等多方面)20分;现场答辩表现20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
5、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课程成绩【(学年首修平均绩点/4.8*100)*50%】+答辩评分【答辩平均分*50%】。
6、报名奖学金的同学须参加本次奖学金答辩,最终成绩排名按先后顺序,符合奖项条件的同学可优先选择拟推荐奖项。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0日